重点专题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03 】 【选择字号:

镇政办发〔201640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

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0

 

 

 

 

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646 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二)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协同推进原则。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四)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6月底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镇原县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县政府法制办(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6月底前。

(三)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有条件的部门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抓紧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根据省市要求的时限跟进。

(七)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发改局、人行镇原县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各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要加强对乡镇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0印发

共印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