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原县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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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县级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三级四同”的总体要求,对省直行业部门下发的权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逐项梳理认领,经司法部门对合法性、机构编制部门对规范性联合审核、统一赋码后,报省、市编制部门审定,并通过了中编办权责清单汇聚表核对校验,形成了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
县级30个部门共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等十类权力事项3997项,责任事项27559项,追责情形32970项。
现予公布,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编办:0934—7124917
县司法局:0934—7121821
镇原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