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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03 】 【选择字号:

镇政发〔201655

镇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承接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根据市政府《关于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庆政发〔201623号)精神,按照简政放权、对应承接、便民高效的原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23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承接新增行政审批项目2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批调整后,县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9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41项,备案事项64项。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并不得变相审批。同时,要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责任和权力同步承接、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附件:县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

项目录(23项)
       

 

镇原县人民政府
2016
420

 

 

 

 

 

 

 

 

附件

县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目录(23项)

 ()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序号

项 目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县地税局

 

2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3

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

县地税局

 

4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县地税局

 

5

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县地税局

 

6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

县地税局

 

7

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县地税局

 

8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县地税局

 

9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0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1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2

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3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4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县地税局

 

15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的审核

县地税局

 

16

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初审

县地税局

 

17

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

县地税局

 

18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县地税局

 

19

企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县地税局

 

20

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

县气象局

 

(二)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项 目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县社保局

 

(三)承接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

序号

项 目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县国税局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发改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0印发

共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