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三个坚持”助推开发区体制改革
为推进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促进产业集聚转型升级,镇原县以全省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创新发展为契机,规范工业集中区机构设置,明确县工业集中区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引擎的功能定位,形成职能配置完备、内设机构完善,资源集约高效的工业集中区。
一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科学设置机构。在认真扎实做好前期摸底和清理规范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减数量、优布局、强服务、提效能”的基本导向,将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管理办公室整合设置为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理顺了管委会“内外之间”“条块之间”的职责关系。
二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经济管理、开发建设和投资服务等功能,履行集中区组织领导、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产业培育引导、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按照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的要求,健全党建工作机构。积极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一肩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优化编制配置。为实现编制资源集约化利用、科学化管理,解决开发区管理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县编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加大创新挖潜统筹调剂力度,从县直单位调剂编制10名,用于保障集中区人员力量,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