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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召开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24 】 【选择字号:

中国共产党镇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23日,中国共产党镇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镇原宾馆召开。县委书记李崇暄主持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侯志强对《镇原县机构改革方案》做了说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明东宣读了《关于贯彻落实<镇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渊、县政协主席慕瑶等全体县级领导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镇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镇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李崇暄强调,《镇原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复,标志着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即将全面转入组织实施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我县推进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改革方向,自觉把搞好这次机构改革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现实检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服从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认真负责的精神、高效务实的作风和严肃严明的纪律,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我县《改革方案》的实施。要紧盯目标方向,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对照推进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李崇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和《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序开展转隶移交工作,科学制定“三定”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无缝对接。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努力形成推进机构改革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