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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11 】 【选择字号: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镇原县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大稳定、小调整、多整合”的工作思路,严守政府机构设置限额、编制总量“两不突破”的底线,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要求公布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规范收费项目50个。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对44个县直部门的25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规范审批项目名称81个,明确具体法律条款事项240个,简化办事环节83处,累计缩短办事周期500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全县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50项,备案制管理项目60项,县乡两级均设立了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281个,建立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99个,使政府职能配置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二是在理顺部门职责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结合全县实际,合理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确需由多个部门负责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协调解决4个部门职责交叉或关系不顺的问题3项,取消、调整、强化职责事项20项。

三是在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大部制思维,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卫生局的职责、人口局的职责、发改局承担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整合,组建卫计局;将食药监部门职责、质监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食药监局;将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职责并入教体局,在教体局加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牌子;将商务局职责并入工信局,在工信局加挂商务局牌子;工商局、质监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24个,比改革前减少了3个,精简12.5%。对撤并部门所属事业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撤并、整合和调整。

四是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和机构编制两个只减不增的要求,下发了《关于严控机构编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的实施意见》。通过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强化动态管理、严格用编审批、严格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综合运用控、调、改等措施,坚持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通过编制总量内调剂、人员平衡调动等动态管理办法,解决全县编制不合理、人员余缺不均等问题。

                             (镇原编办:姚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