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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升行政效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5-13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镇原县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力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充分授权,集中式审批。全县各审批部门均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全权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所有审批事项,部门内部涉及审批事项均由行政审批股审批,正确处理好行政审批股与其它股室之间的权责关系。同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审批项目都能在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和办理,避免“两头跑”现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明确权责,全程式监管。认真执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和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结合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建立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流程图,对照行政审批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审批流程,建立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办法。采用倒逼式监管办法,广泛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社会参与性,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承诺到位,一次性告知。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各审批部门对服务对象的办事申请和咨询耐心说明、解释,窗口服务人员要一次性将相关审批规定、办事程序、办理要件等告知到位,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转变作风,优质化服务。紧紧围绕“便民、规范、阳光、高效”服务理念,建立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细化窗口服务工作。通过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加强业务培训,公开监督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等形式,努力打造服务规范、高效、文明的政务新形象,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