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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把好“三关”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4-01 】 【选择字号:

县委编办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前谋划、充分准备,努力把好服务、审核、监督“三关”,截止3月20日,顺利完成447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度报告公示率均达100%。

一、注重工作创新,进一步优化“服务关”

一是画定“规范图”。及时下发文件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有效运用电话、政务钉钉、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提前建立年度报告工作交流群,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工作中凡是不涉密事项,全部在群里协调、沟通、反馈或处理,从而有效确保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画好“示范图”。提早准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问题解答,将年度报告工作涉及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步骤以及网上办理常规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内容进行归纳,更好地帮助各单位专办员开展具体工作。三是画成“效果图”。依托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全程实现网上公示。针对网上操作有困难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或安排专门场所现场指导操作,确保所有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注重程序规范,进一步严把“审核关”

一是明确审核责任分工。通过印发《通知》方式,明确申报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责任关系,要求申报单位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提交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等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审核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填写不准确的单位,及时退回并电话告知原因及修改意见。经初步统计,年度报告审核期间因填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退回37余次。

三、注重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

一是保证完善年度报告公示质量。组织专班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业务开展等情况,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系统监测等方式,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强化社会监督。为加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了解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情况,效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年度报告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