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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事业登记管理局圆满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22 】 【选择字号:

镇原县事业登记管理局圆满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县事业登记管理局早谋划、严把程序,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圆满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早谋划,早部署,及时下发通知安排事业单位完成年报工作。为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起好步开好局,1月份安排部署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关事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报工作的范围、流程及相关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是电话催办,逾期警告通知,全方位督促事业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年报工作。《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报工作。由于时间跨度大,很多事业单位觉得完成时间充裕,加上单位业务繁忙,因此将年报工作一拖再拖,有的甚至忘记这项工作。为杜绝此类现象,避免年报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县事业登记管理局定期通过QQ群提醒各事业单位完成年报。

   三是严要求,严把关,严格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相关材料2017年起,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将直接在“事业单位在线”公示,为规范年报程序,规范年报填写,要求各事业单位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告书,并上传法人证书(副本)、资产负债表等有关材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规定严格审核事业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认真审验,审核事业单位是否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是否存在不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变更等情况。

   截止2018年4月10日,我县473个事业单位,已公示473个,公示率达100%,圆满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镇原编办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