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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开展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25 】 【选择字号:

按照市编办转发省编办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镇原县建立了事业单位法人“一单两库一细则”,并于近日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工作

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我县梳理的《执法对象名录库》中492家事业单位,按照单位总数5%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事业单位25家,对其事业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情况);年度报告事项(法人证书登载事项、资产损益、开展业务和受奖惩以及诉讼投诉情况);法人证书使用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抽查

今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工作,为各类事业单位法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