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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编办四项措施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21 】 【选择字号:

 

为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今年,镇原编办强化措施为抓手,从日常小事细节抓起,积极贯彻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

一是加强“三定”事项落实的监督。以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为依据,对单位的内设机构、名称、职数设定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认真清理,对部分单位不经报批擅自加挂牌子,自行增加内设机构,超编调人等问题,及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定期办结。

二是加强项目人员流动及入编的监督。省、市招考的项目人员已以成为各县区一股重要干部力量,而对项目人员的管理和入编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造成了项目人员流动极为混乱,为了加强对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县编办建立了项目人员管理台账、项目人员入编台账、流动记录,真正做到了对项目人员知根知底,有档可查。

三是加强新调入、退休、调出县外人员的监督。以工资审核为契机,加强对各类流动人员的监督对新调入人员,依托实名制审核平台,非平台转入不予办理入库手续,不入库不予审核工资;对退休和调出县外人员,从接到文件当月办理,逾期次月停止工资审核。

四是加强对“吃空饷”人员的监督和零容忍。定期会同纪检、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凡有吃空饷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止不休。

 

                           (镇原编办  秦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