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题

镇原县突出“四个坚持”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26 】 【选择字号: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机构编制领域的“基本法”,也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镇原县委编办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突出“四个坚持”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把握新要求,坚持学深悟透增强自身素质 

  坚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把《条例》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班子成员领学促学督学、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相关环节的规定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力求精准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新方向,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 

  机构编制资源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条例》以遵循,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政治”的理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机构编制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谋划工作体现政治站位,推进工作体现政治担当,检验工作体现政治标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三、践行新标准,坚持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益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坚持“三个一”原则,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经编委会议研究,由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坚持 “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基本原则使用编制,坚决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无序进人;坚持编制“统筹调剂”,机构“刚性瘦身”原则,建立事业编制县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通过撤并改“僵尸”事业单位,盘活存量,动态调配,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通过从严控制新增编制、借助改革精简编制、创新管理盘活编制、推进政府购买不用编制等途径,将腾出的编制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重点、保民生、保一线、保基层。 

  四、展现新作为,坚持法治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镇原县委编办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内法规和机构编制政策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全办干部职工撰写讲稿、制作课件,宣讲解读《条例》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在全县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有步骤有计划地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推动“学法”成为编办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新常态,进一步营造法制化氛围,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