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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编办三种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管理机制体系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08 】 【选择字号:

 

为严格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规范严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审批联动机制建立,最近,镇原县编办主动建立种制度,督促域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准制度。为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等部门综合约束机制,根据中组部、中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今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出现空缺,组织部门要先向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领导职数核准手续,编制部门开具《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单》后,方可在职数范围内进行配备,而纪检监察机关可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编办要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更名、挂牌和违规超编进人等问题,认真清查,摸清底子,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发放整改方案,确定办结时限问题单位和部门接到方案后,要及时整改办理,办结后方可在编制部门进行对账销号,编办的整改台账实行一事一账,动态更新,全程留痕,定期对账。

三是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审批联动制度。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必然关系到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等部门,为了便于配合协作,编办制定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审批联动机制,每年定期配合纪检、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联合检查,建立责任追溯机,对“吃空饷”、“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立、有立必纠”,畅通了机构编制违规问题举报通道,拓宽了监督成效。

                           

(镇原编办     秦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