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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三举措”整改机构改革遗留问题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19 】 【选择字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全面推进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机构编制问题和市编办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严明机构编制纪律,镇原县采取“三举措”整改机构改革遗留问题。

一是实行建账销号制。为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镇原县编办认真对照省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组织部、编委办《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对2009年以来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清理清查并针对挂牌机构不得实体化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和审批联动制,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实行督办限时制。为确保整改工作尽快落到实处,镇原县编委就挂牌机构改革不位的问题,向各主体单位下发了督办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

三是实行部门协作制。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开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及涉改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就涉改部门人、财、物整合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研究分析和沟通协调,减少了整改过程中的推诿扯皮,更好地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

目前,镇原县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落实,真正做到了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期限”。

 

(镇原编办  姚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