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全覆盖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清部门权责清单,防止行政缺位、越位、错位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镇原县编办以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以现有机构设置演变、领导职位设置和编制核定文件等相关资料为基础,通过深入各部门(单位)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位、人员编制核定进行了清理规范,重新制定下发了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同时,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中发现的7个部门(单位)职责交叉事项予以调整理顺,做到了机构主要职责定位明确、内设机构设置规范、职位和人员编制核定准确,有效解决了部门(单位)职权界限模糊不清、职责交叉、缺项等问题。
(镇原编办 姚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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