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中共镇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县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二)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县政协、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六)提出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负责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责审核工作。
(七)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八)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运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九)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有关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与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编制审核及人员调配中有关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工资统发中有关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