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突出三个重点持续健全基层治理体制保障
一是突出基层管理体制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于2024年6月完成的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对乡镇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规模由原204个精简至152个,共减少52个,精简25.5%。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4项主要职能,乡镇均设置了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一、二、三类乡镇分别设置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公共事务服务中心)、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个事业单位。
二是突出基层执法体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承担执法职责的站所、中心,在各乡镇统一设置正科级综合执法队,各核定领导职数3名(队长1名、副队长2名),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乡镇综合执法体制不断健全,力量进一步加强,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体系,有效解决了基层只有属地责任而无处置权力问题,乡镇破解治理顽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突出基层领导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在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的基础上,19个乡镇均设置内设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设党建办主任1名,由组织委员兼任,保障党的领导制度安排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实际效果到位。同时对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由原178名精简至137名,共减少41名,精简23%,确保领导体制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