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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编办依托“驻厅窗口” 顺利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10 】 【选择字号:

镇原县编办依托“驻厅窗口” 顺利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确保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镇原县编办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往年经验,依托“驻厅窗口”,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开展2016年度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序推进。年初,镇原县编办就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报告的报送范围、时间、材料及公示信息抽查等事项作了具体安排,并详细列举了办理事项所需的各类申请、证明材料、法人报告书规范填写方式等,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同时,为避免提交年度报告过于集中的现象,在文件中明确了各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日程表,保证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要求报送质量。年度报告公示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公示质量,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坚持“事业单位报送、登记部门审核公示”的年度报告公示流程。要求报送资料要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对涉及到法人、地址、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变更事项的,必须做到先变更后公示,进一步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

三是热情服务,确保按时报送。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3月31日前顺利完成,县编办一方面,依托“驻厅窗口”;另一方面,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积极督促指导各事业单位搜集整理好所需的各种资料,积极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是严肃纪律,促诚信公示。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书的和年度报告书内容不实的法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给予书面警告。通过严肃纪律,切实形成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已有150家单位报送了年度报告,报送率达30%。

 

 

                       (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