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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重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档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21 】 【选择字号: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建立和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档案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化重要依据。

2005年,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轨需要,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全县法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档案按党委文件规格以B5纸张为标准进行统一进行了建档和完善,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发展,现部分资料已不能满足社会服务需要,给登记管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

针对这些情况,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借助在今年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契机,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档案进行了重新变更和重组,建档标准以A4纸张为标准,着重加强了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和审定,要求事业单位章程的建立必须以单位最新修定的“九定”规定为依据,章程的制定必须突出单位运行的实际性和可操作性,不得生搬硬套,画虎不成反类犬,其次加强了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审查力度,确保年度报告事项的真实可信度;再是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卷类目录,使登记管理档案更加明确,更加规范。

通过两三个月的努力,截止4月中旬,全县490个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档案已全部建立完成,同时将原有档案已整理建档封存,很好地完成了这次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镇原县编办   秦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