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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编委办“四强化”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15-10-26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镇原县编办按照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县编办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省、市、县反腐倡廉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党纪党风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意识,以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形成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先批后办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单位干部廉洁自律树立了榜样。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县编办根据县委年初制定的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对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镇原县编办  张妙)